2年多前(民國99年)~我的堂姊夫(46年次)罹患癌症(食道癌).一直以為姊夫有買保險...所以..一些細節...也不敢多問....
直到堂姊夫過世後才知道..原來當時保險都是跟某XX保險經紀人公司買的(民國87年買到現在)..
而保險單我仔細察看..因為當初保險經紀公司將保障..拆出來..分成幾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單....結果......
唯一的癌症險...我堂姊夫過世前2年..他沒付了!!~~~~~(已2年未付癌症險.)
姐夫他又是因為癌症過世的!!!~~
姐夫剛過世.姐姐已忙的心力交碎啦~哪有時間理一堆理賠~~~
後來...(因為透過保險經紀公司投保的...每家保險公司的保單規則都不同)...
可是...就剛好癌症的那份保單2年沒繳啦!!(可是其他保單都有繳..那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也還在!!!)
待堂姊夫過世後..(單純投保癌症險的保險公司打電話來..說:他們可以付3~5萬的慰問金.其他敢多要.或多談!!法律上見!!)
你一毛都拿不到~~!!!!以此恐嚇威脅!!
我當時:1.先報告(金管會).2.再告知XX保險經紀公司..(為何每年保費繳48,000多.少繳哪一家保險公司的..(當時業務員沒聯絡.或位告知)
結果:多次與投保癌症險保險公司法務部電話多次聯絡..電話錄音...
癌症保障本來是50萬.後來對方法務部商議到36萬(我還不想接受.是因為堂姊怕要多法院..怕麻煩!!)
此案~~
1.保險業務員偕同一人(他有告知義務)
2.人壽保險(主險).失效前一個月(要保人會收到掛號信告知.保險要失效啦.30天內.(可請對方提供掛號信的簽收影本)
3.保險公司怎可..以大欺小(欺負小老百姓.以為大家啥都不懂!)
結果:
癌症險保額:50萬.
實際拿到保額:36萬
本人想達成保額:50萬-(2年未付保費2萬多.一年11,000)=47萬多!!
~~天地有正氣~~有錢~沒錢~~都不是重點!!
我不信...沒錢...就沒正義~~
作任何職業工作~都該有職業道德~~!!!!